诚信失据 贫困生认定标准进退两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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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华中农业大学贴吧里有学生发帖称:贫困生认定要查询过去某一段时间内校园卡食堂中餐、晚餐的消费记录,据学生推算,想要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学生,女生中晚餐的消费要低于6.2元,男生要低于7.2元,否则就会被取消已经认定的贫困生资格,相应的助学金也将被取消。据学生反映,学校发布了过去15天校园卡食堂中餐、晚餐的消费记录,餐费平均值在年级前10%的同学,将取消贫困生资格。这是为助学金评定作准备。 媒体报道中,记者现场调查发现,这个最低标准对于正长身体的学生来说却很难吃饱,意味饿着肚子才算是“合格”的贫困生。这也表明,尽管华中农大出台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让有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用在“刀刃”上,但现实表明很难如人所愿,难免对确需帮助的贫困学生造成误伤。 近年来,针对那些欠账不还的“老赖”,一些地方的法院明令禁止这些人高消费,不知华中农大上述政策的出台,对此是否有过借鉴。可以肯定的是,贫困生与“老赖”,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类型具有不可比较性,“老赖”具有明显主观上的故意,贫困生面临的却是家庭的客观现实。单纯以某项消费高低来倒逼贫困生自动“现身”,于情于理都难以令人接受。 当然,常理上贫困生确应厉行节约并以学业为重,但节约一词放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不同对象身上,内涵往往不尽相同。比如,家庭条件好的学生要么可以在外就餐,要么可以购买其它营养品部分替代就餐,尽管他们的总体花销较高,但就餐明细却未必一定会超过贫困生。另一个常识是,贫困生往往更需要补充营养,限于财力他们或许除多买一两块钱的饭菜外别无选择。 然而,既然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是贫困生,那么肯定离不开必要的甄别标准。既然有甄别标准,就难免对一些贫困生造成不适感。近年来关于贫困生认定标准争议的新闻此起彼伏,究其根本还是在于诸多举措对贫困生感情有伤害之嫌。 一方面需要明确贫困生认定标准,化解争议,另一方面又常因标准过于具象而对贫困生造成误伤,这确属两难选择。若跳出具体事例来看,更合理更能保护贫困生感情的当是建立社会诚信体系,以超高代价约束违规冒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行为。目前来看很还难以做到这一点,因为社会诚信体系尚处萌芽阶段。某种意义上讲,量化贫困生认定标准的为难,折射出社会诚信失据的短板。 问题是我们不能坐等诚信体系的建立。倒是觉得,单就华中农大的事例来看,建立更加全面的学生消费甄别体系,并以此依据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依据,在更优的诚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前,这样的次优选择在当前仍不可或缺,由此引发的争论也是最终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必然前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