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薪咨询公司经理开咨询公司 侵犯商业机密遭解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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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为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的王东(化名),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,却被公司认定存在恶劣的不诚实和欺骗行为,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。不服公司解聘的她,状告公司并要求支付77万余元的赔偿。近日,静安区法院对王东之诉求判决不予支持。 2004年5月,从东北来沪的王东被一咨询公司录用。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约定,王东担任公司经理一职,每月岗位基本工资为税前2.4万元,岗位津贴税前6000元。 2012年3月及9月,王东及其母亲与案外人分别投资成立了两家公司,法院查明这两家公司在经营业务范围方面,与其供职的公司有相似之处。为此,2012年11月7日,公司对王东作出开除的处理意见。当月19日,王东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、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总计近77万余元的赔偿金。最终,仲裁作出对其申请不予支持的裁决。今年3月下旬,王东起诉到法院。 法院认为,涉案被告公司是以企业管理咨询,人才信息咨询,人才推荐及招聘等为主营业务的公司,王东及其母亲投资开办的公司,与本案被告公司经营范围有部分重合并有可能形成竞争关系。作为公司经理,王东存在有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可能,而且王东还通过被告公司平台发送开展自己公司业务的电子邮件,该行为已构成侵犯公司商业秘密,公司作出与王东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 |